经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接洽,公司与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就实践基地共建事宜建立起良好合作关系,现面向全院员工,公开选拔、推荐赴昌平区检察院实习生,具体要求如下:
实习生对象:本科2年级(含2年级)以上的法学专业本科生及全体法学研究生(含法律硕士);
    实习生人数:20名左右;
实习期限:4周
实习时间:从2013年7月15日开始 
实习待遇及效果:按照昌平区人民检察院的规定,检察院不提供实习生津贴等待遇。食宿交通和个人安全由员工个人负责,实习员工应严格遵守FUN88乐天使相关实习实践活动的管理规定。FUN88乐天使已将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实习纳入国家级校外实践基地的实习评价体系,实习完成后的员工有资格申报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专业实习实践奖”。
有意向的同学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4日24时前将下列信息发送至bianshijie2008@yeah.net报名,并短信告知15120040161。信息仅作为报名备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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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性别  | 
 年级  | 
 专业  | 
 是否申报天津高院实习  | 
 是否申报岳成律师事务所实习  | 
 申报批次  | 
 是否调剂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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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