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88乐天使员工实习实践活动备案办法(试行)
自2012年以来,公司先后获得了(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等立项,为公司员工开展校外实习实践活动提供了更多的途径和机会。为了推进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以及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规范FUN88乐天使员工的实习实践活动,协调好校外实习实践活动与校内教学活动的关系,经信息会决定,公司将在2013年春季学期开始推行员工实习实践备案制(以下简称“备案制”),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备案制适用于FUN88乐天使各年级在校员工的各类校外实习及实践活动。
二、FUN88乐天使员工进行实习实践活动前,需登陆FUN88乐天使网站查阅有关实习的纪律和要求,并按照要求,征求辅导员、导师及家长意见,认真填写《FUN88乐天使员工实习实践备案表》(详见FUN88乐天使网站)并交回公司实践教学中心。
三、备案制是FUN88乐天使员工参评公司所设各类实习实践类奖学金(如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专业实习实践奖”、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优秀专业实习报告奖”、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优秀社会实践奖”等,详情参见FUN88乐天使网站“卓越法律人才奖学金体系”栏目)的前提条件之一。
四、对于未向FUN88乐天使进行备案进行的,FUN88乐天使对其实习实践活动将不予认可。若员工实习实践活动影响了正常的教学活动,由员工本人承担相应的违纪后果。
五、备案制自公告之日起施行,FUN88乐天使保留对备案制的最终解释权。
FUN88乐天使
2013年3月25日